服務項目

服務項目

2009年3月5日 星期四

酒駕車禍者也有可能獲得理賠!

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理賠人員黃玉光表示,原本保險公司對於車禍事件中,有酒駕行為的被害人,通常是傾向於不予理賠的。不過自從去年4月4日金管會函文指出,自同年2月9日以後發生的車禍事故,為免被保險人有賠償責任其保險權益無法確保,並為維護強制險對受害人及被保險人的保障功能,若加害人有肇事責任,對該酒駕駕駛人(受害人)仍予以理賠;除非經法院判決確定,保險人無給付義務者,才不在此限。 新竹市吳先生就是這項函文的實際受惠家屬。他說,他46歲的胞弟因酒後騎車,在新竹市區和另名也酒後騎車的20多歲年輕人發生碰撞,其弟傷重不治,對方身受重傷。 由於肇責判定年輕人也有過失,因此他得以家屬的身分,向年輕人投保強制險的富邦產險申請,獲得150萬元的理賠。 吳先生說,事件發生時,因為弟弟酒駕,讓他壓根不認為會有機會獲得保險理賠,所幸經由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竹分會介紹,在黃玉光幫忙下,才知道產險業者對於酒駕行為的強制險理賠有了較寬鬆的做法,終而獲得理賠,他很感謝。 不過以代為補償觀念成立、運作的「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對於這類的酒駕行為補償審核卻相對嚴謹。 該基金指出,如果甲乙兩車發生事故,肇事的甲肇逃、找不到人,受害的乙駕駛人原來是可以向該基金申請特別補償的。 但如果乙有酒後駕車行為,其酒測值超過0.55,也就是面臨要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究辦,加上其酒駕行為和車禍的發生有相當的因果關係,肇事責任又明顯偏高下,這時通常就不會獲得核可補償。

4 則留言:

  1. 我想請問前一晚11點喝高粱2杯睡覺.隔日早上8點上班被攔腰撞上.後先送對方去醫院.接著警察測酒測值0.68對方無.我急診檢查疑似肋骨斷5.7.8部位需觀察及臥床休息結著就移送法辦法院開完庭緩刑一年罰款5萬接著回家靜養.
    現在談和解對卻一直咬定我酒駕所以不須賠償我.還說都是我車速過快.他撞上的是我機車右邊正中間耶!!警察責任歸屬也是他違規啊!!難道我就因為前一天喝酒.隔天酒測值達0.68就無法告他及要求他賠償及傷害嗎?

    回覆刪除
  2. 當然可以請他賠償及告他

    回覆刪除
    回覆
    1. 請問初步研判表上肇事原因
      寫對方涉嫌逆向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優先通行.
      而我們是涉嫌酒後駕車不能安全行駛.
      違規事實是我們酒後駕車
      如要談和解我方可要求對方三個月薪資嗎??
      我有去年薪資所得證明但現在是一天2500的點工如何計算??

      刪除
  3. 1.若有休養3個月.可要求對方三個月薪資
    2.拿出證明

    回覆刪除

不管大小車禍.只要留言.一定熱情回答.提供專業實務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