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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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9日 星期五

車禍已和解.強制險原只賠8000.半年後再加賠36450元

客戶台北陳先生.已和解的車禍.過半年經本中心處理後.強制險再追加36450.各位來賓.你若已和解了.都還有追加的空間呦

2011年7月15日 星期五

社會補助-感謝桃園市公所

兩名車禍被害人桃園何先生.楊先生.於本中心通報桃園市公所後.不久既獲得慰問補助.再次感謝桃園市公所.有著人溺己溺的精神

2011年7月8日 星期五

左旋肌受傷.原只賠2萬.後賠76900元

委託人台南汪小姐.於4月騎機車與汽車相撞.本案初判表涉號誌爭議.雙方各執一詞.無法研判.哇.那到底誰對誰錯.後經現場堪察.肇事地點至少離紅綠燈100多公尺.跟本已與號誌無關.但可能一方堅持對方闖紅燈.已至未考慮到是否還有超速.未注意車前狀況.....等可能.加上警方也已此做判斷.結果.並不對我方有利.當然.本中心是專家.我既然接受委任.就一定要讓你物超所值.果然.最後不負使命.對了.對方保險公司是台x保產物.它們家的汽車保險.目前在我心中是尚可購買級

被外國人撞.看護費由4800元加賠到31200元

請各位要注意了.若與金髮碧眼帥哥發生車禍.要小心他一走了之.本中心的客戶石先生.1月與歐美帥哥發生車禍.對方真是帥.笑起來迷死人.但叫他賠錢卻氣死人.新店石先生脛骨平台骨折.醫囑宜使用拐杖及看護.鋼釘約1年後才拔除.帥哥無傷.初判表雙方各負50%責任.對方卻從頭到尾不認錯.若要賠只賠1萬.經3次調解失敗.第3次居然請律師出馬{有錢請律師.為何不賠.我方要求也跟你的律師費再加一點差不多}.調委會的委員用英語向對方抱歉.說沒能幫到忙{真想吐.您怎麼不跟我們抱歉}.對方的領事館也請x一保險公司參與調解.居然說他要是坐飛機走了.就一毛也沒有......真是撞人最大.現在已移送法院審理.結局待續.

這其中向x一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的看護費.原本只願給付4天.經本中心協調後.賠足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