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服務項目

2009年3月5日 星期四

報廢車。(以報廢車、沒保強制險、未和解為由。拒賠!)三十八萬和解

過程:
A報廢車駕駛,行經路口,與B直行車駕駛,發生對撞交通事故。
A車駕駛重傷,住院期間,家屬跟對方求償。
對方保險公司以A駕駛報廢車、沒有投保強制險為由拒賠!
A駕駛委託老師處理,最後申請強制險三十八萬,並提告B駕駛。
B駕駛沒保任意險,又拿不出錢來,無奈只好提告。
以保A駕駛權益。
老師分析:
此案例B摩托車未投保任意險,又拿不出錢補償對方,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
故最後被提告。
建議看到此案例的各位先進,不管你駕駛何種車輛,務必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
在怎麼小心駕駛,也難防別人的不小心,輕者幾十萬和解,重者傾家蕩產都可能!
省小保費,損大理賠。得不償失啊!切忌。切記阿!
老師請家屬準備好相關資料,向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的理賠。
結果保險公司又以雙方未和解為由,拒賠!
只好又交由老師出面,以專業的角度分析給保險公司了解,
保險公司最後點頭,並以相關資料來認殘,含醫療共三十八萬予以補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不管大小車禍.只要留言.一定熱情回答.提供專業實務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