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機車於支線行駛,致路口與幹道行駛乙方汽車,發生車禍,警方記錄為疑似一方闖紅燈。
甲方重傷就醫,陷入昏迷。一級殘!
向乙方保險公司求償,因甲方家屬不懂如何求償,
保險公司就以闖紅燈為肇事主因為由,只願理賠醫療,以及致殘的部份。
也就是全由強制險支付,補償八十六萬。
甲方不懂,只好摸著鼻子的走出保險公司。
並委託老師處理。
老師分析:
保險公司欺負受害者家屬不懂法條,並試圖剝奪其權利。
簡單說:光一級殘廢等級的補償金額就高達一百五十萬了,
保險公司卻只想補償八十六萬還含醫療。
真是吃人夠夠。
最後以專業的角度以及談判技巧,短短十分鐘,就讓保險公司自知理虧
並同意拿出強制險含醫療一百七十萬,以及任意險共兩百七十萬作和解。
因乙方誠意很夠,一直呼護甲方,所以林老師以雙贏的結果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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