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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6日 星期四

事故的處理,談的是路權、論的是肇責

事故的處理,談的是路權、論的是肇責,跟誰撞誰、誰傷重、誰年紀大....無關喔。底下來為你做答覆:1.首先我們先來看雙方肇事責任對方: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應為肇事主因我方:目前未發現任何違規因素 但要小心是否會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相對肇事責任所以對方應負起本次事故中的主要賠償責任。而警方在處理車禍事故也只能依照現況做處置,並不能給予直接的肇事責任意見喔。若要能更清楚確認雙方肇事責任,就如同警方所說一個月後向警方處理單位要求『初步分析研判表』(非鑑定報告,屬參考用,不過與鑑定結果一般出入不大),就可以知道雙方肇事責任了。但相信結果也會如同我一開始陳述的狀況一樣。2.求償部分,跟對方的保險內容無關,不用管對方到底保了什麼內容,求償是針對當事人,請醫院補開診斷證明之後,一般而言,我們可向對方求償之項目如下所述:a.醫藥費用b.醫療雜費c.往來醫院門診之交通費用d.看護費用e.車損費用f.其他財損g.工作損失h.精神賠償等等.....建議你每個項目 都可以主張一個損失的金額再至調解委員會中申請調解 相信若對方有賠償之誠意 如此處理即可!!註記:一般若車輛只有保強制險,保險公司是不會派員出面協助處理滴唷。3.若對方不願意面對處理,在我方於本次事故中有受到『傷害』而對方沒有,且對方在本次事件中也確有過失,記得要在六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的告訴,運用『以刑逼民』的方式來讓對方正視這個問題。

16 則留言:

  1. 請問事故肇責相似的前提下,若是對方很有誠意,我是對方那個角色,主動報警後續探望都有,保險公司也表示願意處理理賠金額,保險公司都有主動聯絡,受傷者卻不斷拒絕談理賠事宜,只表示仍感到不舒服怕有後遺症,有後續狀況自會聯絡。在過了五個月傷者仍然給予相同答覆時便知道會走入訴訟。果然對方在最後一天提告過失傷害,面對不願談也不聯絡直接提告的傷者我也感到無奈。請問可以給予甚麼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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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對方提告.且在最後一天.應是想要在這種氣氛下.來談更有利的和解金.你的保險公司應是與對方的金額談不攏.當然保險公司會告訴你.對方獅子大開口{很有可能}.無奈的是你.保險都買了.為何還要跑法院.若你很有誠意[不過你卻匿名.很懷疑你的誠意].不必擔心.檢察官也會當和事佬.讓妳們先調解.若不行.到了法院.也會讓妳們先和解.一般來說.對方若是獅子大開口.到此階段.大概也妥協了.法官.檢察官並不會偏袒任一方.若對方執意走到底.在你有誠意的前提下.大概也是拘役.可是若對方傷勢也不小.要求又合理.只因保險公司要省錢.那就不妙.抱歉.你給我的資訊太少.我也只能做籠統的建議.再者.本中心基本上是站在傷者的立場{獅子大開口除外}.可能對你不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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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事由:事故發生後3天,問題1.若我是直行者在路口中由綠燈變黃燈,對方因沒注意我而撞上我機車後方,對方倒地而我沒倒地,但是我有往前移動在折返回去看他傷勢如何,這樣算移動現場嗎?2.對方宣稱我闖紅燈,但我沒有,再來員警有查看監視器,卻跟我說監視器故障了,沒拍攝到當下情況,也沒目擊證人,那要如何釐清肇事責任?3.對方只有手部小擦傷.當下有座救護車離開現場,事後我與對方談和解,他卻跟我說不急,他說等一個月後再說再談,看當下身體狀況如何,但是我很怕他把不是在車禍當下所產生的病痛都開醫生證明,那我是不是很理虧?4.我機車強制險過保了,所以保險公司不會幫我理賠給對方,因我沒受傷,機車也只有小損毀,那我可以跟對方保險公司求償甚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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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肇事責任須等初判表後才知2.若不是車禍當下所產生的病痛.可不賠3.刻向對方求償機車損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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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什麼是肇事分析單,如果申請重新鑑定有可能翻盤嗎? 我快煩死了!
    9/27 下著雨,我準備右轉看到後面有一台機車,車速很快沒有要讓的意思,所以我就減速先讓對方過, (ps:當時我的車還在直行的車道上因為還沒到路口) 但是右轉處有個違規停車的轎車,對方可能害怕兩邊都有車又加上天雨路滑就跌倒了。但是我沒有撞到對方連擦到都沒有,他撞上了違規停車的左駕駛門,轎車的門都凹進去了。
    因為當時是上班時間,警察來的時侯說我們互相沒撞到,我的車停在道路上防礙交通叫我開走,後來交通警察來畫事故圖時也沒有把我的車畫上去,當時交警說我是事故關係車。結果我今天接到保險公司的電話,說什麼肇事分析單說我是肇事主因,我必須賠償對方的車和醫藥費及不能上班其間的薪水,因為對方跌倒時手壓進違規等車的車輪下骨折了。拜託對方跌倒我還好心請一堆的人去把機車扶起來耶!

    當時交警也有向受傷的騎士說要向違規停車的保險公司做理賠,怎麼後來變成我是主因了,而且約和解的地點也很奇怪是在機車行為什麼不是在警察局! 現在我該做什麼動作保障我自已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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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肇事分析單也就是初判表.事故1個月後向交通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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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13年2月2日晚上7點多
    我從遊樂場門口停車處要騎車回家,我才發車起步沒多久就被一輛廂型車撞到.
    因為被撞到時旁邊有一輛路邊停車的自家用汽車做緩衝,所以我沒被撞飛;但是因此讓那輛汽車被我機車倒地時刮傷了.
    肇事者當時有自動報警也有通知救護車ˋ保險公司來商談理賠事宜,當時因為我覺得對方(肇事者)有車禍後的處理誠意,所以做筆錄時警方問我是否要提出傷害告訴,我回答不用了.可是幾天後對方的保險公司來和我談時,卻告訴我因為他們從汽車記錄器所看到和判斷得結果;因為我騎的機車轉彎時未禮讓直行車,所以我的行車責任比對方的行車責任較大,建議我和他們私下和解.原本我對他們前半段的和解條件沒有太大的意見,但事後半段的建議卻無法接受.對方所提出的建議前半段為:雙方車輛的毀損各自自己負責(我自知發生這起車禍,自己也有某部分的違規責任)我沒太大意見;但後半段建議卻是被我們連累刮傷的車子修理費雙方各負一半,這一點我真的不能接受.所以就不歡而散.現在我和對方可能會鬧上調解委員會,他們有行車記錄器可以作為有力的證據;我卻不知要如何蒐集對我有力的證據來和他們爭辯.你能給我一點建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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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看樣子.你可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來做為你談判的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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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請問一下我在去年11月15號發生車禍,事情經過是我是騎機車跟修旅車是直行,但休旅車為了檢拾東西而倒致車子突然偏右,突如其來使我反應不及就撞上,有請警察來現場,我也到醫院導致我右胸挫傷,經過那麼久肇事者都不願出面解決都說以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而且受傷的這段其間肇事者都沒電話慰問及關切,現在肇事者卻請他媽媽處理,可惡的事叫他媽媽處理他媽媽的態度也是保險公司會處理,原本說好肇事者媽媽及保險人員要談賠償一到現場才知肇事者媽媽說有事沒來,很不尊重我才是受害者,在跟保險人員談時人員也認為我的賠償金很合理,但一評估完只說能賠5萬,我的工作是路邊攤被請的也因車禍休養了4個月,中醫也開宜休三個月但保險公司理賠卻是如此,基本薪資18780下去算也超過5萬,我們也詢問保險員工作賠償這部分他說要看醫生開的診斷證明開幾個月就賠幾個月,雖然我的看診次數不多,想請問中醫開的就不是證明嗎?而且幾乎都我在連絡好像我才是肇事者,肇事者媽媽也說不會出一毛錢 連道歉也沒有,還說會在跟保險員溝通看金額是否能提高,我都不知該如何處理如果要提告我該怎麼做處理,4月15就滿5個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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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溝通不成.只好直接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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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不好意思我是4月2日提問的匿名人,想請問我開的金額醫療費用5192交通費3655機車修理5600工作損失部分是我請假4個月以基本薪資18780精神撫慰金20000,總共109567,保險公司砍到50000合理嗎?想請你幫我算看看,而且如果提告到了法官哪我的精神撫慰金能提高嗎?因為當初保險員把我的單子金額抄去,如果我提告需先做什麼動作謝謝你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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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知道當初傷勢如何?4個月基本薪資是需要醫生證明的.精神撫慰金與傷勢有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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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西醫開的是胸壁鈍挫傷我沒住院,骨科開看診5次宜休養,中醫開宜休養3個月看診9次,我不知保險公司賠50000算合理嗎?我也是請路邊攤老闆娘幫我開證明,又怕提告時間會很長久,我又沒有家人可以幫我,我只想快點落目,抱歉我沒遇過所以很困擾是否請幫幫我,一直提問真的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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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若只是胸壁鈍挫傷.50000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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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抱歉我想請教如果我伸請調節委員會當事人如果不出面是由保險公司,我的金額還是一樣不變嗎?真的不行走到訴訟案件會處理很快嗎?法官那邊會把原本的金額降低嗎?我只是認為能賠到6、7萬我都可接受我真的很不能原諒肇事者一直不出面連家人態度也一樣,對方是不是可以委託保險員出面肇事者就不用,這點我真的很不能體諒,難道每件車禍受傷的人就該死嗎?抱歉有
      點激動也一直提問我也深感抱歉,也謝謝你的幫助,也很想打電話請教怕打擾你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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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我知道你很氣.但最後是錢來解決問題.誰出面不一樣.看來您目前對賠償金額不滿意.試想.若對方有出面.一直道歉賠不是.但只願賠的只是1000.那就算了嗎?上了法院.要講證據.你的問題.在於胸壁鈍挫傷的傷勢.實際復原要多久?雖說.有醫生認為要3個月.但實際根據醫理.您應該最清楚何時康復可上班.法院不會只憑您的醫生說3個月就認定3個月.他會問別的專家.....所以.該看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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