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號機車直行,因視線不佳,未注意車前狀況,撞上二號的違規停車,以熄火並且人已離開。
一號車女駕駛受傷,醫藥費三千元,向對方求償。
二號車願意以十萬元和解。
分析:
女駕駛詢問,十萬可否和解,並委託處理。
最後以45萬三千元和解,並退還對方十萬元和解金。
全由強制險支付~達到雙贏的結果。
並告誡二號車主,不要再違規停車了。
女駕駛顏面有五公分疤痕,是此案例求償的重點。
主要處理車禍雙方理賠不賠事宜.如果遭不給付、少給付、被駁回、被刁難,權益損失了.請把握黃金時間快點連絡0982301442-王先生.本中心-力唐保險車禍和解中心.將為你有效整合各種理賠及福利.讓你一次領個夠.
服務項目
2009年3月5日 星期四
肇事逃逸起訴。(肇逃保險公司拒賠)三百五十萬和解
廖先生,於發生車禍事故撞死人,並肇事逃逸。尋求建議。
分析:
馬上要他主動投案,並陪同廖先生,去對方家屬那邊誌哀。對方聘請律師提告,求償四百六十萬,經過三次調解,最後在法官判刑前,於法院調解室以三百五十萬和解完成。
廖先生知錯並悔改,讓他沒花到錢,並緩刑兩年,又讓對方拿到一筆補償,擺脫事故造成的困擾及傷痛,創造雙贏的結果。
-----------------------
處理的經過:
得知後,馬上主動幫對方申請一百五十萬的強制險,來安頓受害家屬,在於處理喪事的經濟壓力以及其他負擔。然後在法院判刑之前,主動和對方談和解,對方聘請律師,求償四百六十萬,{實務上沒此必要請律師,本來就會主動幫對方求償高額的理賠,以創造雙贏的和解}廖先生本身有投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但保險公司以肇事逃逸拒賠,當遇上專業的分析和談判技巧,最後保險公司願意支付兩百萬來補償對方。加上強制險總共三百五十萬來簽立和解書。
----------------------
刑責部分,因撞死人,並肇事逃逸,屬公訴罪。法官判刑,肇事逃逸,量處一年八個月。
過失致死量處一年六個月。最後和解,判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
分析:
馬上要他主動投案,並陪同廖先生,去對方家屬那邊誌哀。對方聘請律師提告,求償四百六十萬,經過三次調解,最後在法官判刑前,於法院調解室以三百五十萬和解完成。
廖先生知錯並悔改,讓他沒花到錢,並緩刑兩年,又讓對方拿到一筆補償,擺脫事故造成的困擾及傷痛,創造雙贏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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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的經過:
得知後,馬上主動幫對方申請一百五十萬的強制險,來安頓受害家屬,在於處理喪事的經濟壓力以及其他負擔。然後在法院判刑之前,主動和對方談和解,對方聘請律師,求償四百六十萬,{實務上沒此必要請律師,本來就會主動幫對方求償高額的理賠,以創造雙贏的和解}廖先生本身有投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但保險公司以肇事逃逸拒賠,當遇上專業的分析和談判技巧,最後保險公司願意支付兩百萬來補償對方。加上強制險總共三百五十萬來簽立和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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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責部分,因撞死人,並肇事逃逸,屬公訴罪。法官判刑,肇事逃逸,量處一年八個月。
過失致死量處一年六個月。最後和解,判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
闖紅燈。(保險公司少賠)兩百七十萬和解
甲方機車於支線行駛,致路口與幹道行駛乙方汽車,發生車禍,警方記錄為疑似一方闖紅燈。
甲方重傷就醫,陷入昏迷。一級殘!
向乙方保險公司求償,因甲方家屬不懂如何求償,
保險公司就以闖紅燈為肇事主因為由,只願理賠醫療,以及致殘的部份。
也就是全由強制險支付,補償八十六萬。
甲方不懂,只好摸著鼻子的走出保險公司。
並委託老師處理。
老師分析:
保險公司欺負受害者家屬不懂法條,並試圖剝奪其權利。
簡單說:光一級殘廢等級的補償金額就高達一百五十萬了,
保險公司卻只想補償八十六萬還含醫療。
真是吃人夠夠。
最後以專業的角度以及談判技巧,短短十分鐘,就讓保險公司自知理虧
並同意拿出強制險含醫療一百七十萬,以及任意險共兩百七十萬作和解。
因乙方誠意很夠,一直呼護甲方,所以林老師以雙贏的結果達成和解!
甲方重傷就醫,陷入昏迷。一級殘!
向乙方保險公司求償,因甲方家屬不懂如何求償,
保險公司就以闖紅燈為肇事主因為由,只願理賠醫療,以及致殘的部份。
也就是全由強制險支付,補償八十六萬。
甲方不懂,只好摸著鼻子的走出保險公司。
並委託老師處理。
老師分析:
保險公司欺負受害者家屬不懂法條,並試圖剝奪其權利。
簡單說:光一級殘廢等級的補償金額就高達一百五十萬了,
保險公司卻只想補償八十六萬還含醫療。
真是吃人夠夠。
最後以專業的角度以及談判技巧,短短十分鐘,就讓保險公司自知理虧
並同意拿出強制險含醫療一百七十萬,以及任意險共兩百七十萬作和解。
因乙方誠意很夠,一直呼護甲方,所以林老師以雙贏的結果達成和解!
肇事逃逸。(以肇逃、無照、沒保強制險為由。拒賠!)請特補一百二十八萬
騎乘摩托車的兩位葉老先生老太太,被後面汽車追撞致重傷,路人報警送醫。
因葉老無保強制險,也沒有駕照,發生車禍事故,對方又跑了。
一般民眾皆認為,求償無門,自認倒楣。
幸好有本中心書寫訴狀提告,
並解決他們的迷失,順利申請特別補償基金一百二十八萬。
分析
無保強制險,跟無照駕駛,並非肇事主因,為何求償無門呢?
特別補償基金設立的用處就在於此,只是懂不懂得申請而已。
特別補償基金:
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如何向本基金請求補償: 保險給付者,得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本基金請求補償: (一)、 事故汽車無法查究。 (二)、 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 (三)、 事故汽車係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被保險汽車。 (四)、 事故汽車全部或部分為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 但如受害人或其他請求權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事故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本基金不負補償責任: (一)、 故意行為所致。 (二)、 從事犯罪行為所致。 (三)、 事故汽車全部或部分為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之情形,各事故汽車之駕駛人不得向本基金請求補償。
因葉老無保強制險,也沒有駕照,發生車禍事故,對方又跑了。
一般民眾皆認為,求償無門,自認倒楣。
幸好有本中心書寫訴狀提告,
並解決他們的迷失,順利申請特別補償基金一百二十八萬。
分析
無保強制險,跟無照駕駛,並非肇事主因,為何求償無門呢?
特別補償基金設立的用處就在於此,只是懂不懂得申請而已。
特別補償基金:
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如何向本基金請求補償: 保險給付者,得於本法規定之保險金額範圍內,向本基金請求補償: (一)、 事故汽車無法查究。 (二)、 事故汽車為未保險汽車。 (三)、 事故汽車係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被保險汽車。 (四)、 事故汽車全部或部分為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 但如受害人或其他請求權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事故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本基金不負補償責任: (一)、 故意行為所致。 (二)、 從事犯罪行為所致。 (三)、 事故汽車全部或部分為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之情形,各事故汽車之駕駛人不得向本基金請求補償。
酒醉駕車。(酒駕保險公司拒賠)兩百二十萬和解
甲方徐姓駕駛機車酒駕,於路口和乙方黃姓駕駛汽車發生車禍。甲方徐姓駕駛死亡警方記錄,甲方酒駕超過0.55mg/L 達公共危險罪。甲方徐姓家屬向乙方求償,乙方駕駛和保險公司皆以甲方酒醉駕車與闖紅燈為由拒賠。甲方摸摸鼻子不懂法條,就這樣差點喪失權益。委託處理。最後以兩百二十萬和解,含強制險。分析:一般實務上,如果酒駕之駕駛人,酒測值超過0.55達公共危險罪時,且對方無肇責,酒駕本人就沒有保險理賠。所以我以專業的角度以及靈敏度,尋找所有資料中,對我方較有利的證據。起訴書上寫明:乙方有過失行為,其過失行為與被害人之死亡有相當因果關係,以過失致人於死起訴。第 276 條 (過失致死罪)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此既可證明,對方是肇事主因,在刑事庭法官判刑之前,主動找對方談和解。對方自知理虧又沒保任意險,和家屬溝通後,以七十萬不含強制險,簽立和解書。法官以此和解書,判拘役四十天,如易科罰金,一日一千元折算。緩刑兩年。這就是俗稱的以刑事逼民事和解。可是保險公司,依然以酒駕為由,拒絕強制險的理賠給家屬。最後由本中心出面,依照受害人因酒後駕車傷亡,若在下列兩種條件皆成立時,不負保險給付責任。一、酒後駕車肇事之受害人,呼氣中酒精濃度已達0.55mg/L以上。 二、受害人之傷亡與其酒後駕車有相當因果關係。但若該傷亡之酒後駕車者,證明非為肇事主因,則強制險應予理賠。以此為由,讓保險公司乖乖受理,並理賠一百五十萬來補償家屬。
無照駕駛。(無照保險公司拒賠)十萬和解
甲方梅姓駕駛自小客車,至路口,與乙方黃姓駕駛發生車禍事故。
乙方黃姓駕駛與林姓乘客受傷,向甲方求償。
甲方保險公司出面,並以乙方駕駛無照駕駛為由,拒賠!
乙方委託本中心出面協調,最後以十萬元和解。
分析:
無照駕駛並非車禍事故主因,只是違反交通規則。
用來規範加害人,並非受害人。
固保險公司,沒有理由拒賠!
乙方原本只想求償五萬元,醫療和修車費...等等
但本中心,最喜歡對付保險公司,
覺得保險公司不該欺負民眾不懂,應該要輔助補償。
更重要的是,保險的功用不該是如此被踐踏。
因而以更多的合法資料,向甲方保險公司求償十萬元和解。
乙方黃姓駕駛與林姓乘客受傷,向甲方求償。
甲方保險公司出面,並以乙方駕駛無照駕駛為由,拒賠!
乙方委託本中心出面協調,最後以十萬元和解。
分析:
無照駕駛並非車禍事故主因,只是違反交通規則。
用來規範加害人,並非受害人。
固保險公司,沒有理由拒賠!
乙方原本只想求償五萬元,醫療和修車費...等等
但本中心,最喜歡對付保險公司,
覺得保險公司不該欺負民眾不懂,應該要輔助補償。
更重要的是,保險的功用不該是如此被踐踏。
因而以更多的合法資料,向甲方保險公司求償十萬元和解。
報廢車。(以報廢車、沒保強制險、未和解為由。拒賠!)三十八萬和解
過程:
A報廢車駕駛,行經路口,與B直行車駕駛,發生對撞交通事故。
A車駕駛重傷,住院期間,家屬跟對方求償。
對方保險公司以A駕駛報廢車、沒有投保強制險為由拒賠!
A駕駛委託老師處理,最後申請強制險三十八萬,並提告B駕駛。
B駕駛沒保任意險,又拿不出錢來,無奈只好提告。
以保A駕駛權益。
老師分析:
此案例B摩托車未投保任意險,又拿不出錢補償對方,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
故最後被提告。
建議看到此案例的各位先進,不管你駕駛何種車輛,務必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
在怎麼小心駕駛,也難防別人的不小心,輕者幾十萬和解,重者傾家蕩產都可能!
省小保費,損大理賠。得不償失啊!切忌。切記阿!
老師請家屬準備好相關資料,向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的理賠。
結果保險公司又以雙方未和解為由,拒賠!
只好又交由老師出面,以專業的角度分析給保險公司了解,
保險公司最後點頭,並以相關資料來認殘,含醫療共三十八萬予以補償。
A報廢車駕駛,行經路口,與B直行車駕駛,發生對撞交通事故。
A車駕駛重傷,住院期間,家屬跟對方求償。
對方保險公司以A駕駛報廢車、沒有投保強制險為由拒賠!
A駕駛委託老師處理,最後申請強制險三十八萬,並提告B駕駛。
B駕駛沒保任意險,又拿不出錢來,無奈只好提告。
以保A駕駛權益。
老師分析:
此案例B摩托車未投保任意險,又拿不出錢補償對方,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
故最後被提告。
建議看到此案例的各位先進,不管你駕駛何種車輛,務必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
在怎麼小心駕駛,也難防別人的不小心,輕者幾十萬和解,重者傾家蕩產都可能!
省小保費,損大理賠。得不償失啊!切忌。切記阿!
老師請家屬準備好相關資料,向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的理賠。
結果保險公司又以雙方未和解為由,拒賠!
只好又交由老師出面,以專業的角度分析給保險公司了解,
保險公司最後點頭,並以相關資料來認殘,含醫療共三十八萬予以補償。
高中生酒駕撞車 同窗2死4傷
桃園縣新屋鄉昨天傍晚發生重大車禍,大溪鎮青年周正浩酒駕擦撞一部農用車後再撞及電線桿,釀成車上6人2死4傷慘劇;警方調查,周正浩一車6人都是即將畢業的高中同班同學。 警方說,自小客車留下30公尺長煞車痕,車速可能超過80公里,肇事原因仍待調查。 警方調查,死者是自小客車坐在副駕駛座的簡世章(18歲),及坐在他後方的丁俊元(17歲)﹔駕駛周正浩(19歲)及後座3名乘客賴華茵(17歲)、翁欣茹(18歲)及陳耀斌(18歲)都是輕傷;農用車駕駛黃德財(71歲)略感頭昏,送醫觀察。 警方說,昨天下午4點42分,周正浩駕車行經新屋鄉中山西路二段時,黃德財駕駛的農用小貨車也正由路旁小巷子駛出,兩車當場在巷口撞上。 警方說,周的自小客車撞到農用車後仍往前衝,直到撞上3、40公尺外的電線桿才停住,自小客車左半側幾乎全毀,車上後座4人中有2名女乘客被甩出車外,所幸都只受到輕傷。 警、消到場搶救時,自小客車正竄濃煙,其中周正浩、簡世章身上有酒味,周正浩抽血酒測值換算成呼氣值後是0.16。 車禍發生後,肇事自小客另有兩輛友人駕駛的自小客隨行,車上的8人下車後,惡狠狠地阻止媒體拍攝,警方懷疑3輛自小客車正在高速競飆,但周正浩否認,強調一行人是想到永安漁港玩樂。 老師分析: 雙方都有肇事責任,研判農用車駕駛者,肇責較大。 而周正浩小客車駕駛,酒測值是 0.16 一般酒測值有0.02的誤差值 所以可能,酒駕的罪嫌不成立。 兩人死亡,可申請一百五十萬的強制險理賠 傷者可請強制險二十萬的醫療,可能殘廢可申請殘廢給付。 另外車上乘客五人,可分別向駕駛者,以及對方農用車駕駛者 求償合計百分之百肇責的理賠金。 依照論壇內,理賠明細去求償。
規停放卻肇死 車主改列證人
誰該負責任?台中縣洪姓民眾上月21日將汽車停在公設停車格,熄火離去後,7旬老翁陳元賜騎機車撞上汽車後昏迷,治療期間又合併心肌堵塞等疾病,住院26天死亡,洪某看似沒有過失,但警方仍將他列為過失致死罪嫌疑人函送。不過,檢察官昨天傍晚驗屍時,卻不滿地指示承辦員警「應該列為證人,不是嫌疑人」,洪某經檢察官偵訊後釋回,遺體則需解剖釐清確切死因。上月21日中午,洪某將汽車停放在豐原市公設停車格,未逆向也未超越格線,但騎三輪機車的老翁陳元賜卻撞上汽車,送醫急救時已昏迷,左腳有撕裂傷,醫師並發現陳翁有冠狀動脈阻塞症狀,住院期間又陸續有下肢骨髓炎併發敗血症、急性腎衰竭、十二指腸潰瘍併發出血,以及冠狀動脈疾病衍生心律不整等症狀,住院26天後,本月15日深夜死亡。洪某自認沒有過失,他依規定停車,當時人已離去;死者家屬則說,死者無業,僅知平時服用治療腳傷的藥物。該案中,檢方尚未發現洪某的過失之處;律師陳建良表示,警方移送與否,必須根據「主觀上是否有犯罪的嫌疑」,他認為警方函送主因係認為「被撞到就有嫌疑」,許多律師經常接獲類似個案,至於該起個案,他認為洪某被起訴或判刑的機率頗低。
老師分析
一般民眾,如是老翁家屬,可能會以為,對方無錯,都是自己的錯
就沒有辦法求償了,但實務上,
老翁家屬,還是可以申請強制險一百五十萬的理賠。
原因:強制險不分肇責,只看事故。
老師分析
一般民眾,如是老翁家屬,可能會以為,對方無錯,都是自己的錯
就沒有辦法求償了,但實務上,
老翁家屬,還是可以申請強制險一百五十萬的理賠。
原因:強制險不分肇責,只看事故。
酒駕車禍者也有可能獲得理賠!
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理賠人員黃玉光表示,原本保險公司對於車禍事件中,有酒駕行為的被害人,通常是傾向於不予理賠的。不過自從去年4月4日金管會函文指出,自同年2月9日以後發生的車禍事故,為免被保險人有賠償責任其保險權益無法確保,並為維護強制險對受害人及被保險人的保障功能,若加害人有肇事責任,對該酒駕駕駛人(受害人)仍予以理賠;除非經法院判決確定,保險人無給付義務者,才不在此限。 新竹市吳先生就是這項函文的實際受惠家屬。他說,他46歲的胞弟因酒後騎車,在新竹市區和另名也酒後騎車的20多歲年輕人發生碰撞,其弟傷重不治,對方身受重傷。 由於肇責判定年輕人也有過失,因此他得以家屬的身分,向年輕人投保強制險的富邦產險申請,獲得150萬元的理賠。 吳先生說,事件發生時,因為弟弟酒駕,讓他壓根不認為會有機會獲得保險理賠,所幸經由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竹分會介紹,在黃玉光幫忙下,才知道產險業者對於酒駕行為的強制險理賠有了較寬鬆的做法,終而獲得理賠,他很感謝。 不過以代為補償觀念成立、運作的「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對於這類的酒駕行為補償審核卻相對嚴謹。 該基金指出,如果甲乙兩車發生事故,肇事的甲肇逃、找不到人,受害的乙駕駛人原來是可以向該基金申請特別補償的。 但如果乙有酒後駕車行為,其酒測值超過0.55,也就是面臨要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究辦,加上其酒駕行為和車禍的發生有相當的因果關係,肇事責任又明顯偏高下,這時通常就不會獲得核可補償。
2009年3月1日 星期日
和解後死亡
1. 和解後死亡 吳君於95年2月間騎乘機車在台北縣與林君駕駛小 客車發生車禍右腳兩處粉碎性骨折,出院後林君 在調解會以35萬和解,事後因傷口感染細菌引發 敗血症死亡,吳君家屬數度找林君交涉,皆被以 事和解為由,不予理會,處理後,吳君家屬又獲得165萬元。
2. 撞上電桿 林君於92年春節期間駕駛計程車於斗南地區撞上路旁電線桿致 成死亡,經處理後, 舉證電線桿設置未當,家屬獲得賠償120萬。
3.酗酒駕車 劉君於96年4月間酗酒(酒測值0.75)騎乘機車在台北市追撞小貨車後面,造成左腳膝 關節障礙,肇因鑑定結果;劉君酗酒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主因,經處理後強制險 部份理賠55萬(含醫療費)。
4.無照駕駛 林小姐於95年7月間無照騎乘機車在桃園市與大貨車發生車禍,中樞神經受損致成下 半身癱瘓,經處理後,大貨車車行與駕駛人連帶賠償250萬,強制險140萬(含醫療費)。
5.無保強制險 賴君於96年5月間騎乘無保強制險機車在台南縣地區與無保險拼裝車發生車禍,右腳 膝蓋以上截斷,經處理後賴君獲得賠償100萬,強制險70萬。
6.車禍未報警 陳君駕駛大貨車於嘉義地區後載搬運工 人,因緊急煞車,工人從車上摔下,以 為是一般意外事故,只叫救護車送醫並 沒有報警請警方處理,也因無警方事故 證明文件,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經處理 後,該受傷工人獲得強制險115萬。
7.逆向駕車 李君於95年6月間駕駛小自客車搭載其弟,其因酒醉逆向騎車與吳君駕駛大貨車相撞, 李君兄弟兩人傷重死亡,吳君與保險公司皆認為無過失,拒絕理賠,經處理後,吳君 也有未注意車前狀況過失責任,和解賠償450萬(含保險)。
8.肇事逃逸 柯君於96年11月間在宜蘭地區發生車禍死亡,警方認為柯君騎機車自行摔倒,經本 團隊多方搜證、重建現場,刑事警察局採樣比對鑑定意見,證實柯君騎機車與何君 駕駛小客車發生擦撞,本案目前法院處理中
2. 撞上電桿 林君於92年春節期間駕駛計程車於斗南地區撞上路旁電線桿致 成死亡,經處理後, 舉證電線桿設置未當,家屬獲得賠償120萬。
3.酗酒駕車 劉君於96年4月間酗酒(酒測值0.75)騎乘機車在台北市追撞小貨車後面,造成左腳膝 關節障礙,肇因鑑定結果;劉君酗酒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主因,經處理後強制險 部份理賠55萬(含醫療費)。
4.無照駕駛 林小姐於95年7月間無照騎乘機車在桃園市與大貨車發生車禍,中樞神經受損致成下 半身癱瘓,經處理後,大貨車車行與駕駛人連帶賠償250萬,強制險140萬(含醫療費)。
5.無保強制險 賴君於96年5月間騎乘無保強制險機車在台南縣地區與無保險拼裝車發生車禍,右腳 膝蓋以上截斷,經處理後賴君獲得賠償100萬,強制險70萬。
6.車禍未報警 陳君駕駛大貨車於嘉義地區後載搬運工 人,因緊急煞車,工人從車上摔下,以 為是一般意外事故,只叫救護車送醫並 沒有報警請警方處理,也因無警方事故 證明文件,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經處理 後,該受傷工人獲得強制險115萬。
7.逆向駕車 李君於95年6月間駕駛小自客車搭載其弟,其因酒醉逆向騎車與吳君駕駛大貨車相撞, 李君兄弟兩人傷重死亡,吳君與保險公司皆認為無過失,拒絕理賠,經處理後,吳君 也有未注意車前狀況過失責任,和解賠償450萬(含保險)。
8.肇事逃逸 柯君於96年11月間在宜蘭地區發生車禍死亡,警方認為柯君騎機車自行摔倒,經本 團隊多方搜證、重建現場,刑事警察局採樣比對鑑定意見,證實柯君騎機車與何君 駕駛小客車發生擦撞,本案目前法院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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