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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


酒醉駕車(保險有可能賠)
酒醉駕車發生車禍,分兩種情況: 情況一:駕駛人酒駕(酒測0.15以上)造成他人受傷或死亡,本人無受傷時。 駕駛車輛所投保之保險公司理賠他人方式: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不賠(除非有保酒駕險)。 強制險有理賠,保險公司再依肇責比例,代位向肇事者求償。 理賠依據請參考車禍申請理賠項目及金額 情況二:駕駛人酒駕(酒測0.15以上)造成他人受傷或死亡,本人亦受傷或死亡時。 駕駛車輛所投保之保險公司理賠他人方式: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不賠(除非有保酒駕險)。 強制險有理賠,保險公司再依肇責比例,代位向肇事者求償。 而酒駕之駕駛人:可以向他人,及他人車輛所保之保險公司,請求受傷或死亡理賠。 但如果酒駕之駕駛人,酒測值超過0.55達公共危險罪時,且對方無肇責,
實務上,保險公司依法是拒賠的,但林老師卻有辦法,讓酒駕本人還是有保險理賠的。理賠依據請參考車禍申請理賠項目及金額 PS:要注意保險公司會有很多理由不賠,而由肇事者自行負責,這是不對,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理由如下: 1.肇事逃逸是犯罪行為不賠...不一定 2.酒醉駕車是犯罪行為不賠...不一定 3.無照駕駛是犯罪行為不賠...不一定 4.吸毒是犯罪行為不賠.......不一定 5.有道德風險不賠...........不一定 6.有隱匿事實不賠...........不一定 實務上車禍理賠是依據肇事責任比率來理賠,酒駕不是唯一判斷肇責的依據, 大多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處罰條例”來判定肇責, 例如:應注意而未注意,轉彎車讓直行車先行....等因素判斷肇責。 保險公司拒賠的法律依據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28條第一項第二款 受害人或其他請求權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 者,保險人不負保險給付責任: 二、從事犯罪行為所致。  
所謂犯罪行為:保險公司是依據下述之行政命令,而判定拒賠是不對的! 受害人因酒後駕車傷亡,若在下列兩種條件皆成立時, 保險公司即可依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之罪及本法第28條第1項第2款 所稱受害人從事犯罪行為所致之規定,不負保險給付責任。 一、酒後駕車肇事之受害人,呼氣中酒精濃度已達0.55mg/L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11%以上,或經法院判決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之罪者 二、受害人之傷亡與其酒後駕車有相當因果關係。
保險公司代位求償的依據: 第29條第一項第一款 被保險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仍 應依本法規定負保險給付之責。但得在給付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請求權 人對被保險人之請求權: 一、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駕駛汽車,其吐氣或血液中所含酒精濃度超 過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定之標準。 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共同條款 第十條第一項第三款 不保事項 因下列事項所致之賠償責任或被保險汽車之毀 損滅失,非經本公司書面同意加保者外,本公 司不負賠償之責: 三. 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因受酒類影響駕駛被保 險汽車所致者。 但若該傷亡之酒後駕車者,能提出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結果,非為肇事主因,或非同為肇事原因者,則強制險應予理賠。 也就是,避免(被保險人)加害人,有賠償責任時,其保險權益無法確保, 並為維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對受害人及被保險人保障功能 故若加害人有肇責時,對該酒醉駕駛人(受害人)仍予理賠,但經司法機關判決確定保險人無給付義務者,不在此限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有關酒駕: 第三十五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 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 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 品。 汽車駕駛人經依第一項規定吊扣駕駛執照,並於吊扣期 間再有第一項情形者,處新臺幣六萬元罰鍰,並當場移 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其駕駛執照;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 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汽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第一項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六 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該駕駛執照; 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該駕駛執照,並不得再 考領。 汽車所有人,明知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各款情形,而不 予禁止駕駛者,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並吊扣該汽 車牌照三個月。 第八十六條 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酒醉駕車、吸食毒品或 迷幻藥駕車、行駛人行道或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 行人優先通行,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 任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汽車駕駛人,在快車道依規定駕車行駛,因行人或慢車 不依規定,擅自進人快車道,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 應負刑事責任者,減輕其刑。

6 則留言:

  1. 你好我想請教去年4月中我媽媽騎機車載我兒子於主幹道召汽車從防汛道路違規左轉撞到我媽媽多處擦挫傷我兒子脛骨遠端粉碎性骨折因骨折過於粉碎併移位已經開刀兩次連拔除鋼板已開3次刀診斷書註明因骨折處靠近生長板恐影響生長有腳變形或長短腳須觀察至18歲生長板密合.專人照顧3個月.事故鑑定委員會報告對方違規左轉為肇因.我方無肇事因素.調解2次無解.已提出告訴.而對方不管在檢察官面前或鑑識委員面前都堅稱他沒錯.他是被撞的.而最近回診追蹤醫師確定我兒子的脛骨遠端已經有變形角度為外翻11度屈區10度.且有繼續惡化的可能.想請教菩薩.之前對方保險員說理賠上限40萬看責任歸屬.但現今鑑定報告我方無責且我兒子的腳確定變形且有繼續惡化的可能.我方應該請求多少理賠?我是不是可以改告對方過失重傷害.因為如果繼續惡化要等到生長板密合才開始一連串矯正手術.因為變形或長短腳太嚴重就要分多次進行手術.一想到他的腳他的未來我的淚就不停的留下來.要鼓勵他復健.要安慰媽媽不是她的錯.又要面對不認錯不負責任的肇事者.心情好沈重好沈重.菩薩麻煩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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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40是太少了.當然可改告對方過失重傷害.若終身有影響.那至少要好幾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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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40是太少了.當然可改告對方過失重傷害.若終身有影響.那至少要好幾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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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請問酒駕開車雙黃線突然迴轉(之後肇逃),兒子機車直線直騎來不及撞到對方轎車屁股,導致受傷,現在要開肇事逃逸法庭,請問我該準備什麼?對方現在想和解,我該如何談和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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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車禍後可請求的常見賠償有以下5種
      1.醫療費用。
      2.生活上額外增加必要的支出費用。
      3.喪失/減少勞動力的賠償。
      4.停薪、停業的賠償。
      5.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一般強制險會賠償醫療費.交通費.看護費.剩下就要向肇事者求償.若對方有責任險.就向保險公司談.至於金額多寡.就看損失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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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車禍後可請求的常見賠償有以下5種
    1.醫療費用。
    2.生活上額外增加必要的支出費用。
    3.喪失/減少勞動力的賠償。
    4.停薪、停業的賠償。
    5.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一般強制險會賠償醫療費.交通費.看護費.剩下就要向肇事者求償.若對方有責任險.就向保險公司談.至於金額多寡.就看損失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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